群众信访

 

一、办事事项名称

省政府研究室网上信访接待

二、办事依据

辽宁省信访条例、辽宁省政府研究室信访条例

三、办事流程

1.了解《信访条例》相关规定。

2.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、电话,将情况向研究室说明。

3.研究室根据《信访条例》规定办理。

四、办事时限

15日出据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电子邮箱:LNYJS209@163.com

传真:024-86892246

电话:024-86893229

六、有关资料(在线阅读与下载)

《信访条例》(下载)

《辽宁省政府研究室信访事项办理程序》(下载)

信访接待记录表(下载)

七、办事结果查询

结果查询